审判琐记:俗语中的司法智慧之二
二、会说的不如会听的,会听的不如会问的:
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时我还在立案庭,当时庭里有很多经验丰富的老法官,他们虽然已经不在一线办案了,但依然愿意聊一些和案子有关的话题。那些年有的法官对庭审不重视,觉得庭审就是走程序,走过场,查清案件事实还得靠庭下下功夫。很多老同志对此不以为然,他们认为查清案件事实主要在庭上,如何查清呢,主要靠询问。一位老法官总结说,会说的不如会听的,会听的不如会问的,很多案件事实都是可以通过庭审询问查清的,庭上走过场,庭下再去调查往往事倍功半,不会询问的法官不是合格的法官。
下庭后有这样的感觉,当前基层法官特别是民事法官,调查的手段确实有限。而且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,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调查,况且基层的案子,甚至没有什么书面证据可供你去调取,因此庭审询问就成了查清案件事实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快捷的手段,一位老同志就说,很多事实都是问出来的。询问要解决三个问题,一是要问到。记得刚开始办案的时候,因为没有经验,结果案子走完庭审程序了,写判决时才发现还有一些问题没有问到,还需要再开庭进行询问,庭长形象的批评我审案像是“拉抽屉”,来回折腾,真是一针见血。二是要问清。下庭前也喜欢去旁听案子,但是往往听不出所以然,觉得庭审真没意思,现在才明白,是当初自己没有审判经验,不理解法官为什么会这么问,当事人为什么会这么答,很多时候,一问一答之间,你来我往,暗藏玄机,真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。对于法官的询问特别是对于一方当事人不利的询问,当事人往往避重就轻或是顾左右而言他,因此法官或穷追猛打,或循循善诱,一定要把自己关注的事实问清楚,很多问题第一次问到了而没有问清楚,以后再询问当事人就有准备了,往往更难查清。三是要记录。庭审时审判员和书记员的配合非常重要,有时候当事人回答的内容很多,往往其中一两句是特别重要的,而书记员可能会因为抓不住重点而漏掉了,因此审判员要关注书记员是否把关键点全部记下,如果没有记下或记录不全面的一定要提示书记员予以记录,否则法官问到了而书记员没有记录,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。